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,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本次共抽查了河北、辽宁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湖北、青海等8个省、直辖市28家企业生产的56种轴承钢材产品。依据《高碳铬轴承钢》GB/T18254-2002的要求,对轴承钢材产品的碳、铬、铜、锰、钼、镍、镍+铜、氧、磷、硫、硅、低倍组织、顶锻试验、非金属夹杂物、碳化物带状、碳化物网状、碳化物液析、退火断口、退火硬度、脱碳层、显微孔隙、显微组织等2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经检验,本次抽查的56种轴承钢材产品质量均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。